《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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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条例》规定了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据合法、有效的证据和规范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这一要求也适用于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发布过程中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从而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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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统计对象的合法权益:《条例》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为统计对象提供了救济渠道,保障其在配合统计工作时不受非法侵害,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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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统计方法的规范化:《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遵循法定程序,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对统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统计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统计方法和流程,确保统计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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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统计服务的全面化:《条例》鼓励行政机关主动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这对于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统计机构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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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计执法力度:《条例》赋予了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撤销或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这一规定有利于加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统计秩序,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关于《条例》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典型案例:
某市统计局在对一家企业进行统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瞒报、漏报现象,遂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然而,该企业不服处罚决定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过审理,行政复议机关认定统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这个案例表明,《条例》不仅保护了统计对象的权益,也为统计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