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特定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救济制度。它是一种重要的行政监督手段,也是解决行政争议和保护公民合法权
行政复议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也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一种救济途径。中国自199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来,逐步建立起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特定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考虑并作出决定的救济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是
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改革必要性与展望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行政复议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机制,旨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一条解决行政争议的便捷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通过法定程序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专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救济制度。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