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程序。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所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行政复议程序的重要法规,其中第16条特别规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本文将对这一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并辅以相关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