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的发展与变革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中国的行政复议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为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其侵犯了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议并作出决定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法治国家建设的
行政复议法解释主体是指有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解释的机关或机构。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这一主体的变化反映了中国在行政复议制度上的发展和完善过程。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