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救济手段,旨在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行政复议中,公共利益与复议法解释的结合是一个重要的审查要点。以下是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和实施,对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重要的改革和完善。其中,有关公共利益案件的审理规定是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救济手段,旨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权利救济途径,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侵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利害关系”是一个关键概念,它决定了谁有权提起行政复
在中国的行政法体系中,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重要的救济途径,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申诉和复核的机会。然而,对于哪些人或实体具有提起行政复议的资格,即所谓的“利害关系”认
行政复议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提供救济途径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实施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是一个关键的
探究行政复议法革新对公共利益维护的影响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在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特定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考虑并作出裁决的制度。它是一种重要的救济途径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