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机关提出申请,由该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程序。在行政复议过程中,
跨部门行政复议新规:新行政复议法的变革与影响一、引言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的制度设计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和创新,其中最引人注目
跨部门合作与行政复议是现代政府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两个组成部分。前者强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而后者则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的重要制度。在实践中,如何有效整合这两者,建立高效的
跨部门行政复议申请协调机制的探讨与实务分析引言:在现代法治社会中,行政复议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救济行政行为的一种重要途径,发挥着重要的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然而,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0年实施以来,历经多次修订和补充,最近一次的修订是在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之一就是加强了跨部门协作的要求。本文将探讨这些变化对
跨部门行政复议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不同层级或不同职能部门之间进行的行政复议程序。这一制度旨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更加公正和高效的救济渠道,以解决他们对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的争议。本文将详细介绍跨部门
跨部门行政复议是指申请人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其中一个机关申请复议,由其牵头办理的行政复议程序。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调和处理,跨部门行政复议的处理流程相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