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审查该行为的请求,并希望上级机关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行为违法的救济制度。在行政复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其中关于行政复议法的解释主体的确定是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本文将探讨行政复议法解释主体的
在行政法领域中,行政行为的关联性和一并申请复议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涉及到行政复议程序的进行和权利救济的有效性。本文旨在探讨行政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当事人提出一并申请复议的条件。一、行政行为的关联性行
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该法于1990年颁布,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