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法领域,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存在文书错误或瑕疵。这些错误和瑕疵可能会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因此,行政复议机关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行政复议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寻求救济的途径之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传统的行政复议程序往往受到送达方式的限制,影响了效率和便捷性。随着科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中国重要的行政救济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中,送达方式的创新和申请人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申请上级机关或专门的行政复议机构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在行政复议中,涉及的一个关键概念就是“抽象行政行为”。本文将围绕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