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关于行政许可行为的规定和救济途径一、行政许可的定义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
行政许可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申请人可能会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并寻求救济途径,如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