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该法于1990年颁布,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机关提出申请,由该机关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救济制度。在行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当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申请人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程序。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的委托代理人探讨引言: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代理行为对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委托代理人的相关
行政复议作为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寻求司法外救济的有效途径之一。其设立初衷是为了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当个
标题:《行政复议法》下的撤回申请处理流程与行政复议机关的应对策略摘要: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有时会出于多种原因决定撤回其行政复议申请。本文旨在探讨撤回申请的处理流程,分析行政复议机关在此过程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