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怠于行动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这种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其侵犯了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
在中国的行政法体系中,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寻求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挑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合理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从行政
行政复议机关是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申诉的重要机构。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发现原行政机关的行为存在不当或违法之处,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采取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产生影响。当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寻求救济。然而,行政复议程序中存在着一系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