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中国为了规范行政复议活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诉并请求重新处理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在实践中,申请人可能会遇到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按时提起行政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配套的司法解释是中国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们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寻求救济的权利和途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