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了救济途径,以解决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本文将重点讨论在何种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或者可以决定重新审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中的维持决定:适用标准与常见情形解析一、引言在行政法领域中,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重要的救济途径和监督机制,为公民提供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申诉的机会。而其中一种复议结果——维持原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了多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行政复议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或偏见对